各項目負責人🍉: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管理𓀁💱,提高項目完成質量📈,根據《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簡稱《項目管理辦法》)的規定,教育部社科司將對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超期未完成的有關項目進行集中清理🪒。現將本次清理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清理範圍
根據《項目管理辦法》規定,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項目自批準之日起,研究周期一般為3年,特殊情況可申請延期1-2年。據此,本次項目清理的範圍是:2013年我司批準立項的所有未結項、申請結項未通過或經批準延期後到期仍未結項的規劃基金項目🚶🏻➡️、青年基金項目、自籌經費項目🔷。
二🛷、清理要求
1.上述各類項目須在2018年9月30日前按照《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成果鑒定和結項辦法》簡稱(《結項辦法》)的規定程序和要求申請結項👨👩👦👦,並提交《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終結報告書》(以下簡稱《終結報告書》)及有關結項材料。
2.上述項目如確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項目責任人提出延期申請。申請者必須登錄教育部社科司主頁(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管理平臺”,在項目中後期管理系統中在線申請項目變更,填寫《變更申請表》,詳細說明延期理由及課題的研究進展情況,經學校科研管理部門在線審核同意後,報我司在線審定🎃⛰。延期時間最長不得超過1年🤽🏼♂️,到期仍未完成者將予以撤項🦏。
3.凡被撤銷的項目,由項目責任人所在學校(簡稱依托學校)負責追回已撥付經費,由學校計劃內財務賬戶原渠道返回教育部賬戶;被撤銷項目責任人3年內不得申報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各類項目🎧。
4.至今未開展任何研究工作的項目,由依托學校追回已撥經費🪃,並對違反規定濫用課題經費者追究責任🎖。用項目經費購置的圖書𓀘、設備等屬於國有資產,按規定全部上交依托學校。
三、組織工作
1.教育部社科司將於年底公布本次項目清理情況。對經審核確認可以結項者📷,頒發結項證明。
2.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實行信譽管理,項目完成情況將記入項目責任人信譽檔案🔆。
四、材料報送
1.報送的材料包括:
通過鑒定的項目報送下列結項材料:
(1)項目《終結報告書》原件2份及電子版(Word格式,由項目負責人去財務處蓋章);
(2)《鑒定意見書(匯總用)》原件1份、復印件1份及電子版(Word格式),《鑒定意見表(個人用)》附於其後裝訂;
(3)項目成果原件4套(成果為期刊論文可報送復印件,含期刊的版權頁、目錄頁🫃🏼、論文正文並加蓋科研處公章;未出版的書稿報送裝訂好的打印稿,正式出版後補報);
(4)項目《申請評審書》2份(復印件)♧。
符合免予鑒定條件的項目報送下列結項材料:
(1)項目《終結報告書》原件2份及電子版(Word格式,由項目負責人去財務處蓋章);
(2)項目成果原件4套(成果為期刊論文可報送復印件⏸,含期刊的版權頁、目錄頁、論文正文並加蓋科研處公章);
(3)項目《申請評審書》2份(復印件)。
2.報送地址:中北校區辦公西樓3107室☑️,閔行校區行政樓325室。聯系人:馬麗🧎🏻♀️,聯系電話:021-62232631🧑🍼🧛🏼♂️。電子版發至郵箱:lma@skc.ecnu.edu.cn👱🏼。
社科處
2018年7月6日